品種登錄、品種審定與新品種保護(四):品種命名
- 2018-06-08 16:20:00
- bjzongke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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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花卉園藝界的同行們經常會遇到三個概念的困擾,即到底什么是確切意義上的品種(國際)登錄、品種審定及植物新品種保護?表面上看起來,這三個概念似乎差別不大,或認為它們是可以相互替代的。事實上,它們的差異還是相當大的,主要分別體現在學術認可、依法的行政管理以及法律意義等方面的不同,以下分別加以詳細介紹。
品種命名
關于花卉新品種的命名問題,除了上述《國際栽培植物命名規則》在品種登錄時有一些寬泛的要求之外,對于品種審定和新品種保護而言,更有嚴格的命名規則要求。譬如,根據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新品種命名:僅以數字組成的;違反國家法律或者社會公德或者帶有民族歧視性的;以國家名稱命名的;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命名的;同政府間國際組織或者其他國際國內知名組織及標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對植物新品種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種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誤解的;屬于相同或相近植物屬或者種的已知名稱的;夸大宣傳的。
已通過品種審定的品種,或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生產應用)》的轉基因植物品種,如品種名稱符合植物新品種命名規定,申請新品種權的品種名稱應當與品種審定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的品種名稱一致。
《國際栽培植物命名規則》
在國際花卉園藝界,尤其是歐洲的花卉育種公司,一個花卉品種的商標注冊常與新品種保護同時使用,即采用所謂雙名制――商標或商品名與品種名。通常是在一個新品種選育完成之后,即馬上申請育種者權益保護和商品名稱注冊,與此同時,還需進行拍賣登記(荷蘭);然后才通過各類花展加以推廣銷售。發達國家花卉育種公司通常竭力推廣、重點宣傳的是其新品種的注冊商標名(即商品名),品種名稱在商業活動中極少使用,以至于國內業者耳熟能詳的所謂國際著名品種基本都屬于商品名,而非真正的品種名稱,例如:目前國內市場栽培應用較多的切花用月季品種‘大豐收(Grand Gala)’實為法國玫昂公司的一個月季品種的注冊商標名,其品種名稱則為:玫卡麗(Meiqualis);另一商品名稱為紅柏林(Red Berlin)的月季品種其品種名稱則為奧麗帕拉姆(Olyplam)。百合或安祖花也有類似情形,如著名的東方雜種系品種馬可波羅(Marco Polo)實為商標名稱,其品種名是維迪亞(Vedea);國內主栽的安祖花品種粉冠軍(Pink Champion),其品種名稱實為Antinkeles。此種情形在月季、一品紅和安祖花等主要的花卉作物中較為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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